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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高星)每年4億元的天使投資基金、離崗創業5年內可以返回原單位、在讀大學生可以保留學籍創業、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研發團隊。昨天,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”新聞發佈會,拿出我省最優厚政策,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高科技人才創業。
  2014年到2017年,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規模資金,引導社會資本每年形成4億元的“湖北省天使投資基金”,支持高校院所項目團隊和科技人員創業。創業過程中科技成果算誰的?細則規定,算研發團隊的!高校和院所只有榮譽權。科技成果不再作為國有資產進行管理,確保科技生產要素自由流轉。以往需要耗時兩年左右的科技成果轉化審批手續,簡化成一紙備案表。明確高校科研院所研發團隊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獲取收益,符合法律法規的,不屬於貪污、侵占、挪用,檢察機關不以犯罪論處。
  經單位同意,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可以離崗創業,保留人事關係,檔案工資正常晉升,5年內可返回原單位,崗位等級不降低,給他們吃定心丸。科技創新人員在評職稱時,不唯論文不唯學歷和資歷,重點看業績和貢獻,貢獻突出的還可破格。細則對大學生休學創業也予以支持,他們可享受1到20萬元的資金扶持和場租水電補貼,創業完成可隨時恢復學籍。
  目前,我省發明專利授權量和擁有量全國前十,但缺乏一個權威的科技成果交易平臺,該細則提出重點培育100家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,每年安排不少於1000萬元專項補助,對促成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最高獎勵50萬元。  (原標題:湖北給科技創業者吃“定心丸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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